母親生前掙扎說出的最後一句話是「謝謝」。但是在她走後,這個「謝」字卻像是一塊不斷長大的石頭,重重的壓在心頭。

今天,也是她走後第四天,我決定坐下來寫這篇短文。因為唯有這麼做,我才能為父母親在臨終時所受的苦,找到一絲意義;也唯有這麼做,我才能面對母親臨終的那句「謝謝」。

我以這篇文章,祝禱所有我的親人、朋友、所有善良的人永遠不會經歷我、以及我父母所經歷的苦痛。

*** *** *** *** *** ***

和大多數人相比較,母親的最後一程已經不算「辛苦」。她在三年多前中風之後一直臥床,但神智清楚。四月十七號似乎吃壞了腸胃,開始嘔吐以致滴水不能進;第二天晚上出現休克現象,緊急送醫之後診斷「消化道出血」、「脫水」、「腎衰竭」,血壓脈搏微弱,醫院發出病危通知。經過搶救,情況居然轉好,原先的問題一一解決,但是肺部卻開始積痰、積水,並出現肺炎徵兆,最後母親在四月二十九日停止呼吸。

母親走後,她和我的煎熬都告一段落。這裡我必須要說的,是生、老、病、死原為人生所必經,但貴為「現代人」,醫療延續了生命、卻也拖延了死亡、從而拖延了我們所承受的痛苦。自從母親進了醫院,我就開始和醫藥科學、以及醫療與保險體制展開一段艱難的合作與對抗關係。完全沒有醫療訓練的我,必須在救治與保護母親之間拿捏分寸;不論因為我想減少她的痛苦而延誤了醫療、或因為我想要她康復卻使她受盡折磨而去,我都會墮入無法原諒自己的深淵。

而我是唯一被迫去拿捏這種「分寸」的病人家屬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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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�網路追追追>有特別追查,後來發現以下這批照片是假的。



Gen.6:4 (創世紀 6:4)
"There were giants in the land in those days..."

Numbers 13:33 (民數記 13:33)
"There we saw the GIANTS (the descendants of Anak 亞衲族 came from the GIANTS); and we were like grasshoppers in our own sight, and so we were in their sight."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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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來源:信望愛論壇

■ 身經三種政權

前些日子,我到清大圖書館的展覽室看展覽,展覽品全是有關1949年政府遷台的文件,進門就可以看到一封蔣中正先生寫給湯恩伯將軍的信,我覺得這封信好有 趣,我的學生們卻沒有一個知道湯恩伯是何許人也。可是當我事後告訴他們我如何知道湯恩伯的,他們卻又對我的童年往事極有興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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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roof-1

proof-2

片名:Proof (2005)
台譯:證明我愛你

導演:約翰麥登 John Madden(莎翁情史)
編劇:大衛艾柏 David Auburn、蕾貝卡米勒 Rebecca Miller
演員:葛妮絲派特羅 Gwyneth Paltrow(莎翁情史)、安東尼霍普金斯 Anthony Hopkins(人性污點)、傑克賈倫何 Jake Gyllenhaal(讓愛自由)、琥珀戴維斯 Hope Davis(心的方向)

私評:★★★★☆(4.5/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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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010-9-26) <�自由時報>

上萬人高喊 汰換不適任法官

〔記者謝文華、王寓中、陳珮伶/台北報導〕上萬人民昨晚齊聚台北市凱達格蘭大道的總統府前,人手一枝白玫瑰,透過「心肝寶貝」等歌聲在廣場飄送,對政府發出溫婉的怒吼,高呼司法改革、汰換不適任法官!

稍早,總統府在昨天上午承諾推動法官檢察官評鑑法及法官法,但發起「白玫瑰運動」的正義聯盟發起人曾香蕉直接嗆聲「法官法已經躺了二十年,不要口頭講這麼多,(法案)過了再來說!」

正義聯盟要求 速通過法官法

由正義聯盟發起,勵馨基金會、現代婦女基金會、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等團體響應的「九二五白玫瑰運動集會」,昨晚六時起在凱道展開;活動有三大訴求:將性侵害保護對象由七歲以下擴大到十四歲,同時擴及身心障礙者;建立兒童性侵害案件專家證人制度;通過「法官檢察官評鑑法」,讓不適任法官不受憲法終身職保障。

正義聯盟近期連署免職不適任法官,短短四十天突破三十萬人大關,昨天更有上萬人齊聚凱道,是預期的兩倍;大人穿黑衣,象徵司法已死,小孩穿白衣,象徵純潔,白玫瑰則象徵「司法配不上純潔的小孩」,現場上萬朵白玫瑰發光,連署攤位擠得水洩不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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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010/09/06)
< 蘋果日報 >

嗆恐龍法官 925上街頭
曾香蕉發起白玫瑰運動 號召10萬人

【專案組、賴心瑩、毛嘉慶╱台北報導】連續兩起法官輕判女童遭性侵案,引發逾28萬臉書網友及兒少團體怒吼「開除恐龍法官」,網友組成的正義聯盟不滿司法院、總統府摸頭式被動回應,並未真正傾聽民意、正視司法弊端,決定發起「白玫瑰運動」,號召十萬民眾,於本月25日齊上北、高街頭哀悼司法已死。

哀悼司法已死

兩件荒謬判決,一是男子林義芳性侵6歲女童,檢方求刑7年10月,高雄地院卻以未違女童意願輕判3年2月;另一則是男子吳進益性侵3歲女童,最高法院認定女童哭喊「不要」無法證明違反其意願,發回更審。
正義聯盟發言人Eva昨說,司法院雖已建議法務部修訂《刑法》,擬將性侵7歲以下幼童重判7年以上,但民眾要的是「自省式修法及真正傾聽民眾聲音」,且馬英九總統至連署活動近3周才有回應,「槍殺角頭的廖國豪落網,一句教育害了他,總統3天就回應,平民百姓比不上嫌犯?」
Eva強調,白玫瑰代表孩子純潔天性,恐龍法官卻讓刺都刺在父母心頭;他們採柔性訴求,「手持白玫瑰、不喊口號、不舉白布條,悼念司法已死。」已有近3萬名網友回應會上街,8成都是女性及有小孩的家長,「一群曾遭性侵的女性當天也會出席。」聯盟總召曾香蕉說:「我們都是草根人物,只能透過這種方式才會受重視。」
對此,司法院祕書長沈守敬昨說:「婦團及各界聲音我們很清楚,未來《法官法》會有完善的法官淘汰機制。」法務部政務次長陳守煌則說:「法務部得從學理、法理及類似案件吸取經驗,才能將法修的更完善。」判決引發爭議的高雄地院、最高法院昨低調不表示意見。記者昨聯繫不上承審該兩案的8名法官。

府:總統很重視

總統府昨回應,「民間團體發動督促改革的集會遊行,是民主社會的常態。」總統府強調,司法問題並非一日之寒,「有關判決風波,總統也支持推動相關修法」,民眾的聲音與感受,「總統非常重視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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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72年1月30日,愛爾蘭LondonDerry一場示威遊行,英國出兵鎮壓,事後官方掩飾傷亡人數。
此事件被稱為「血腥星期日」,多年來真相不明。
1998年1月,英國首相布萊爾宣布重新調查「血腥星期日」。
2010年6月15日,法官薩維爾公布「血腥星期日」真相,英國政府正式向受害者家屬道歉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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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2010/06/15 聯合報】



【虱目魚腸】

剛從上海回來,想念起台南赤崁的虱目魚腸。

如果在台南過夜,通常一大早會到赤崁樓後面一家小店吃最新鮮的虱目魚腸。魚腸容易腥,稍不新鮮,就難入口。因此一大早,五、六點鐘,剛撈上來鮮活的虱目魚,才能吃魚腸。新剖的魚腸,經沸水一汆,即刻撈起,稍沾鹽醬,入口滑膩幼嫩,像清晨高山森林的空氣,潮潤有活潑氣味,吃過一次,就成為身體裡忘不掉的記憶。

唐代歐陽詢的〈張翰帖〉裡說到大家熟悉的一個人「張翰」──「因秋風起,思吳中菰菜鱸魚,因命駕而歸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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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了這篇報導文章,感慨良多。

曾聽過有人說:「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。」
真的是這樣嗎?

管仲說:「衣食足而後知禮義。」
我覺得,從邏輯上,我比較認同這樣的說法。
如果我們覺得某人「可憐」,則「可恨之處」何來?
會覺得「可恨」,恐怕是放大了某人的缺點而已。
畢竟,誰人沒有缺點?
當你認知某人可憐,卻同時認定他可恨,
那麼很有可能的是,你已經失去了同理心。
究竟他是因為性格「可恨」所以才導致身處「可憐」之境,還是因為身處「可憐」之境方才性格「可恨」呢?
這不是雞生蛋、蛋生雞的問題。
就我看來,「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」這句話,反而恰恰凸顯了社會對失敗者的麻木不仁。

雖然「性善說」並非定論,但我選擇相信。
因為,從來沒有人會認定一個剛出生的嬰兒十惡不赦而該死。

也許我們正在培養無數而不自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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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

2010-04-23 中國時報

立法院二讀通過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草案,引起社會嘩然。筆者認為,這個草案不但是一個亂世用重典的實例、是一個立法粗糙的結果、恐怕又是下一個修法的開始。

 不可否認地,在台灣,存在著爆料和偷拍文化,爆料者挾著言論自由,無止盡地亂槍打鳥,以爭取曝光的機會;偷拍者以滿足人的好奇心為由,無視刑法禁止窺視他人「非」公開活動等的規定。因此,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草案的修正,無異是對爆料和偷拍文化的抑制,可謂有其正當性存在。但是,眼下卻因立法的粗糙,使得這部法律引起如此大的反彈聲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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