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了這篇報導文章,感慨良多。

曾聽過有人說:「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。」
真的是這樣嗎?

管仲說:「衣食足而後知禮義。」
我覺得,從邏輯上,我比較認同這樣的說法。
如果我們覺得某人「可憐」,則「可恨之處」何來?
會覺得「可恨」,恐怕是放大了某人的缺點而已。
畢竟,誰人沒有缺點?
當你認知某人可憐,卻同時認定他可恨,
那麼很有可能的是,你已經失去了同理心。
究竟他是因為性格「可恨」所以才導致身處「可憐」之境,還是因為身處「可憐」之境方才性格「可恨」呢?
這不是雞生蛋、蛋生雞的問題。
就我看來,「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」這句話,反而恰恰凸顯了社會對失敗者的麻木不仁。

雖然「性善說」並非定論,但我選擇相信。
因為,從來沒有人會認定一個剛出生的嬰兒十惡不赦而該死。

也許我們正在培養無數而不自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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