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 / 施正鋒教授
【中國時報/A13版/民國98年2月4日】

在那遙遠的時代,運動與議會是水火不容的兩條路線;前者似乎是代表著奉獻以及清高,後者則意味著享受,甚至於出賣原則。在這樣的二元對立框架下,少年的寫手對黨外出身的公職人員發動慘烈的批鬥,好像進入體制就是十惡不赦的罪人。

  在民進黨成立後,對於缺乏經濟資源以及政治權力的在野黨來說,社會運動團體對於弱勢者的關心,正好可以提供不用本錢的正當性。不管是充滿理想的年輕人、尋求心靈慰藉的中產階級,或是自我流放的海外留學生,初試啼聲的社運,起碼代表著社會良心的光環。

  曾幾何時,當模仿「打著紅旗反紅旗」的「進入體制反體制」琅琅上口,「雞兔同籠」的齟齬逐漸消逝,政黨就必須重新考慮社會運動團體的意義。當選舉與社運不再相互排斥之際,打著運動經驗的民進黨候選人,也就是具有「運動性」,儼然是一種經過上人加持的純正血統。

  在人際關係疏離的都會地區,離鄉背景的讀書人面對茫茫人海,特別能感受到社運訴求的救贖。也因此,有很長的一段時期,會不會「作運動」,彷彿就是民進黨甄補人才的最高道德標準。此時,街頭衝撞就是社運的同義詞。所謂的「剪刀理論」,基本上就是倚賴群眾力量來抗衡國民黨在議會的多數暴力。

  既然社運成為進入政治場域的入場券,在野黨有兩種接觸的途徑。比較踏實的做法是由零開始,在既有綿密的國家組合主義控制下,想辦法建立自己的灘頭堡,或是派人前往打入;再不然,就是在現有的友好團體之內,尋覓有政治企圖心的領導者,以不分區國大或是立委位置來拉攏。不管如何,社運淪為政黨的外圍組織,沒有尊嚴可言。
  因為「當家不鬧事」的想法作祟,民進黨執政以後,社運成為尷尬的負面記憶。

  有些社運人士受邀進入政府,上焉者嘗試著實踐當年的理念,不過,多半被認為不識時務而倉皇下台;下焉者個人享受革命成果,與舊勢力沆瀣一氣,樂此不疲,甚至於嘲弄昔日的戰友缺乏社會滲透力。對於絕大多數的社運參與者來說,鳥盡弓藏,兔死狗烹,只能怪自己沒有吸納選票的能力。

  民進黨下台以來,支持者冷眼旁觀,就是要看這些政治人物是否能反躬自省,包括政黨的自我定位以及組織改造,尤其是如何走出派系傾軋的宿命。然而,當蔡英文主席豪氣地將今年訂為「社會運動年」,宣布設立「社會運動部」,只是宣示手段的調整,還是沒有新氣象。

  新正年頭,我們不禁擔憂起來。一來,民進黨還是將社會運動當作街頭運動看待,而非以非體制的方式來從事社會改造;二來,近年來社運團體慘澹經營,政黨又要將社運當作醞釀政治動力的工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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